关于聘任邢丽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湖科人〔2017〕6号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

 

 

 

 

湖科2017〕6

 

关于聘任邢丽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党委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邢丽华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

彭劲同志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曾鲜炎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

杨迎春同志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周平珍同志学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正科级);

程珍华同志研究生处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胡开胜同志基建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

许峰同志保卫处综合科科长;

胡红先同志后勤处商贸采购中心主任;

何正华同志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泉波同志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主

刘秋芬同志临床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平慧同志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红同志药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乐建兵同志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洪梅同志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湖北科技学院

2017年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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