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中层正职空缺岗位选任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方案》(湖科党发〔202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院长岗位选任报名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定向选拔岗位及职数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院长1人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

2.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部分管理岗位对任职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受到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干部的任职,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执行。

(三)相关岗位具体要求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院长的岗位人选应当具备化学或生物或核工程类学科专业背景。中层副职提任院长的,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院长的,一般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干部年龄、党龄、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30日。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个人经历等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个人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报名表(附件1)。个人意向仅供学校党委决策时参考。

2.报名人员需签订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承诺书》(附件2)。

3.报名人员由本人将签署部门意见并盖章后的报名表和承诺书的纸质版于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中午12点之前交至行政楼五楼党委组织人事部干部科5023室,联系电话:0715-8342007、0715-8338087;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03374359@qq.com.

本次组织选拔工作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工作“十七不准”、换届工作“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715-8338002

党委组织人事部举报电话:0715-8342007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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