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祖斌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湖科党发〔2018〕29号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教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邹祖斌同志为音乐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免去其人文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享受机关正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聘任曹小莉同志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免去其纪委监察处正处职纪检监察员职务,享受机关正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聘任尤翠云同志为教育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享受机关副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聘任张光学同志为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免去其副处级调研员职务,享受机关副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聘任徐德龙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免去其副处级调研员职务,享受机关副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聘任吴又胜同志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免去其副处级调研员职务,享受机关副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聘任范建军同志为教务处专职教学督导员,免去其副处级调研员职务,享受机关副处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免去梁平同志的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上一篇:关于杨和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湖科党发〔2018〕31号
下一篇:关于陶炎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湖科党发〔201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