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鄂组监〔2019〕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1. 填报对象

    省管干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中层正副职干部。

  2. 关于时间节点安排

    1.材料领取。2019年1月10日-11日,各单位指定专人到党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年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典型案例》,并及时完成发放。

    2.组织填报。2019年1月18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务必提醒填报人员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的有关说明、纪律要求和《组织提醒函》《组织告诫书》,逐条对照、审慎填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18年新选拔任用的中层正副职一律按首次完整填报。

    3、材料报送。2019年1月18日前,由中层干部本人持其填写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无特殊情况不接受延后和委托他人报送。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各单位及填报对象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本着对组织、对干部、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把全面准确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作为一项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认真规范填写,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学校党委将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进行专题培训。各单位可采取政策宣讲、中心组学习、集体承诺等措施,重温“两项法规”规定,原原本本学习组织提醒函、组织告诫书,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典型案例》促进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进一步增强政策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应报事项尽报。

3、严格审核把关。为防止因理解偏差导致报告不符的情况发生,请填报对象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后及时与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在受理材料时,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份报告进行现场逐项审核,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告,要求补填或重新填报,确保所有报告完整、规范。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元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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