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七一”前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摸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4    浏览次数:



(湖科组通〔2021〕10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继续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慰问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在建党100周年之际,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党史教育、“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以及“七一”党内表彰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各二级党组织要于“七一”前普遍开展一次专项走访慰问活动,同时,要在符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党员入党宣誓及“两优一先三好”评选等适当方式,纪念建党100周年,营造浓厚的颂党敬党爱党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慰问党员名单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对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在慰问党员所在单位公示,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党员推荐上来。符合多种条件的党员,按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申报。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2),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后,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步报送。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锐麟;联系电话:18986628966;电子邮箱:11153962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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