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湖科组通〔20213

附属二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本年度1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原则上元月21日前完成

二、活动主题

抓实抓细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前的党员学习研讨。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持续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认真组织开展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严格程序规范,组织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聚焦主题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确保开出实效。

3.做好2021年支部工作和党员个人工作计划。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各党支部和党员可结合相关内容和主要精神,做好2021年度支部工作和党员个人工作计划。

4.做好2021年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2021年度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在职教职工党员以2021年1月份工资为基数;附属二医院中的党员,其工资结构与校本部教职员有差异的,可由附属二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参照《规定》研究制定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离退休党员按当月基本退休费(不包括津补贴)确定计算基数。具体计算比例按照《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湖科党组〔2017〕26号)文件要求,采取党员自行申报党费数额,党支部统一核算,二级党组织备案,党委组织部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另各党支部按照《党员党费减免审批表》申报需减免党费的党员情况(附件2)。

5.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积极做好春节前后下沉社区(小区)各项工作。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非必要不外出等各项要求。

四、活动及创新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推进“支部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深度融合,精心组织,研究布置,落实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学习利用时要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总结提炼。

2.各党支部应按规定做好按月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支委领誓)、集体研《党章》等各环节工作。主题党日活动达到规定人数方可开展,参会人员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应在《党员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记录。

3.广大党员要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手册》纪实工作。扎实做好“我是党员,我在行动”的党员志愿活动。

4.各二级党组织请于20213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邮箱(hbustzzb@163.com)报送《20211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总结》或活动典型案例。(联系人:王乔,联系电话:15872846675)

 

党委组织部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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