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志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湖科党发〔2016〕41号

发布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

湖科党发201641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吴志杰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外事办主任职务;

魏学胜同志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李继军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免去其档案馆馆长职务;

江伟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科技产业处副处长职务;

熊昌娥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科研处副处长职务;

厉阳春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副处长,免去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尤翠云同志任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副主任兼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丛阳同志任人文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刘伟同志任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后勤处副处长职务;

吴乐盈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全面主持团委工作(正科级),免去其宣传部综合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级不变,任职时间自2016630日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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