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0    浏览次数:

湖科党组20166

 

关于下达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各项规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控制总量

2016年,市委组织部下达我校发展党员计划为245名,比2015年减少120名,减幅为33%。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数,总体按33%减幅的基础上,综合所辖基层党组织数量、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党员基数和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情况,对各党总支下达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附后)。各党总支要逐一摸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构成情况,掌握党员队伍数量、结构、分布等具体情况,掌握基层党组织覆盖、党员占师生员工比例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以近3年发展党员增长速度和结构比例为基础,通过科学分析研判,将本党总支发展党员总量向下分解,确保我校年度发展党员数控制在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数内。要严格执行《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按年度使用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入党志愿书》,一个编号对应一名发展对象。

二、要实施精准调控

2016年开始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开始对发展党员实施精准调控。要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委组织部和学校印发的2016年党员发展计划,对发展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35岁以下青年党员等实施精准调控。各党总支要以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抓手,下力气建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这个蓄水池,注重培养优秀人才,不能坐等上门,同时,又不能降格以求。要加大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的力度,以加强思想引导为基础,努力吸收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

三、要切实提高质量

要严格按照《细则》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握入党申请人资格、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严格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等硬性政策的落实。要严把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首位,强化发展党员政治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严把培育关,结合实际提出培养具体措施,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接受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在锻炼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要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省委六个不批要求,基层党委履行好预审和审批职责,发展对象凡是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未经党委一级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没有经过党员群众推荐和公示,党总支不能审批其入党。严格落实市委五项新规要求,对发展党员进行严格审查,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异地发展党员要实行双向联审;接收预备党员前要严格党总支预审;对曾经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人员入党要实行长期考验;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等情况实行重点管理。要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管理教育,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组织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要严格落实责任

各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员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专门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经常发生的问题,采取经验交流、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学校将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核,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对各党总支贯彻执行《细则》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细则》政策执行到位、违规情况处理到位。党委组织部对违规发展党员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全校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表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67

全校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表

 

党总支

学生数

名额分配

基础医学院

2255

19

临床医学院(附属二医院)

2481

38

五官医学院

917

11

护理学院

674

8

药学院

684

8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779

9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310

16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552

7

数统计学院

481

6

计技学院

736

9

资环学院

872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454

17

教育学院

554

7

体育学院

406

5

外国语学院

664

8

文传学院

781

9

艺术与设计学院

2546

31

音乐学院

650

8

后勤处

0

0

离退处

0

0

机关

0

0

图书档案

0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合计

18796

226

 

 

 

 

   注:剩余19个名额为教工(含在读研究生)发展名额,各党总支可择优排序报送,组织部统一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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